标题:小利莫争,大利莫吞 内容: 原创 ┃ 万红云原创作品,抄袭必究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。 非己之利,莫要思之。 若是己利,尽可取之。 我之勤劳,换取吾利,心安理得,用之安心。 非吾之利,若吾取之,内心谴责。 做人亦如此,君应当此行为。 贪小利者心胸狭窄。 小恩小惠多入眼者,其必心胸狭窄。 这样的人,恐怕一些小的好处也怕给了别人,赶快将小小的利益都揽为己有。 这样的人,在生活中并不少见,众人也一般不与他们一样的见识。 大多数的人,心胸都较为宽广,识得那种贪小利者,多半不言于表,却心中有数,从此与那样的人就会少打交道而已。 正所谓,眼不见心不烦,随他们自生自灭。 占小便宜者无大志。 胸怀大志者,必是站得高,看得远,胸有千千壑,气志壮云霄。 所以,有志者,从来不去看那些小便宜,而是属自己的利益,就握在手里。 不是自己的利益,瞄也不瞄一眼。 人的心只有那么大,装得下大志者,自然不去装那些小便宜。 而那些占惯了小便宜的人,又哪里容得下大志呢,不过是天天眼瞅着那些小便宜盯着不放罢了。 随他们吧,争小便宜者,只会不得人心,路会越走越窄。 发横财者属暴利,获之伤良心。 有人信仰,马无夜草不肥,人无横财不发的潜规则。 其实,那些横财还真沾惹不得。 凡横财所得之处,皆为暴利之生营。 尔等获暴利,必另有其人损失其原本。 这样不就是挖别人的肉补自己的财吗? 所以,做人不能如此暴利而为! 什么横财不发,说白了,不就是不顾及别人的幸福与祥和,而什么财都发吗? 这与君子之道相差甚远矣! 君子信仰爱财皆有道,顺应天道,人道,不伤别人之利才为正道可取矣。 独吞大利者,必得众人而诛之。 听说过一个故事,一个落魄的商人,带着两口装满书的大箱子赶路,走至一村庄时,天已大黑。 商人怕耽误了时间,便将两口大箱子寄于一户地主家里,并送其十两黄金为谢,期限十年。 地主很高兴啊,家里那么大地方放两个装满书的箱子也不是问题,真是赚了大便宜了。 在第九年的时候,地主忍不住打开了两口大箱子,却发现书下面藏了满满两箱黄金。 顿时财迷心窍,将黄金悉数独吞。 到了第十年,商人回来取箱子,却发现黄金不见了,就质问地主,地主说,你当初讲只是书箱,我给你两箱书,即是了。 为什么诬陷我偷了你的金子。 后来,商人一气之下,将地主告上了知府衙门。 升堂那天,地主悄悄使人送给知府大人,百两黄金作为打点关系。 知府大人当时不在,师爷代收下,并未多说二话。 审训问堂时,地主百般狡赖,商人拿出当初的字据,说地主私自动了他的书箱,将自己刻有字样的千两黄金悉数霸占独吞。 并说出了黄金底部所刻的字号。 这时,商人向师爷使了个眼色,书童便将地主送的百两黄金呈了上来,问商人,可是这等字号。 商人一看,当即说是。 地主哑口无言。 这时,商人走到衙门大堂,脱下外面服饰,乃知府大人矣。 地主顿时吓得面如死灰,直叫求大人饶过。 原来,那商人原一世代书香大家,遭恶人陷害,随带着家中所藏之财乔装商人而躲避。 因黄金太重,便将箱子上盖满书,以十两黄金之高价寄托于地主家,待自己苦读诗书后,进京赴考取得功名再来取回。 未想到,所放黄金竟被地主贪财起心,早已占为己有。 做人,红云认为小利莫争,争了小利伤了和气,而且也太没有出息。 而大利莫吞,是谁的就是谁的。 如果属于大家的利益,那么就要共同分享,而不是独吞霸占。 谁的财物好霸占呢? 占了多少,终会吐出多少。 发布时间:2025-02-24 18:51:59 来源:大师看风水 链接:https://www.dskfs.com/content/91914.html